BSMI(台湾标准检验局)电子电器产品三种申请方式及要求如下:
型式认可分两类,适用范围与要求不同:
1. 型式认可(EMC+Safety)
实施时间:2004.01.01 起强制执行
适用范围:178 种电子电器产品
适用标准:EMC(电磁兼容)+ Safety(安规)
所需文件:型式认可申请书、企业执照、测试报告、EMC及安规技术文件(照片、标签等)
证书有效期:3年,可延期1次
2. EMC 型式认可(取代原 EMC 申请)
实施时间:2002.11.01 起强制执行
适用范围:185 项产品(61 项仅 EMI;124 项含安规则需 EMI+安规报告)
适用标准:仅 EMC
所需文件:EMC 型式认可申请书、测试报告、技术文件(照片、标签等)
实施时间:未公布
适用标准:EMI(电磁干扰)+ 安规
所需文件:型式认可申请书、企业执照、测试报告、EMC及安规技术文件、符合性声明
证书有效期:3年,可延期1次
实施时间:2002.01.18 起强制执行
适用范围:19 种信息技术设备零组件
适用标准:CNS13438(仅 EMC)
所需文件:符合性声明、测试报告、技术文件(照片、标签等)
备注:无证书
核心特点说明
1. 符合性声明仅适用于 19 种信息技术设备零组件(详见标检局官网);
2. 认证注册与型式认可由制造商自主选择;
3. 两者核心差异:
4. 检验方式:型式认可后客户检查简化;认证注册采用市场随机抽测;
5. 费用:认证注册申请费更高且收年费,型式认可无年费。